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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佚名 日期:2016-05-17 来源:中国食品饮料招商网
查处无证生产休闲食品、端掉假酒窝点、取缔肉制品加工黑作坊……市民举报是破获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一个重要消息源。日前,新修订的《北京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》公布,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最高可得30万元奖励。
从市食药监局了解到,举报没有条件限制,任何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组织都有权利举报。涉及到食品药品生产加工、流通、消费等环节的违法行为,市民可以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,电话举报拨打12331。举报奖励原则上应实名举报,但匿名举报人也可以成为举报奖励对象。同时,相比于上一个版本的举报奖励办法,新办法规定,举报人无法现场领奖且无委托人的,奖金可以汇至指定账户。
“举报奖励办法是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,除了监管部门之外,让社会各界都参与到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中来。”市食药监局应急管理处处长孟德胜向记者介绍,2014年市食药监局共发放举报奖励78笔、奖金10万余元;2015年共发放245笔、奖金近20万元。
举报奖励要同时符合几个条件: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;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、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;举报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相关部门掌握;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;举报的案件由执法部门依法做出处罚决定。消费者投诉不属于举报奖励范围。
违法行为越严重,对公众健康危害越大的,一旦查实,奖励级别就越高。